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及相应文件要求,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培养单位评审领导小组评定,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0月31日;
公示材料:5号楼5325;
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期间及时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51322496
发布者:中药所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363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及相应文件要求,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培养单位评审领导小组评定,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0月31日;
公示材料:5号楼5325;
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期间及时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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