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研究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中药所发布时间:2019-05-14浏览次数:253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研究所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研究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所在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的同时,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会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二、组织管理

中药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中药研究所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人员在复试期间进驻考试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中药研究所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工作要求,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及考务工作,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和考务工作的培训。成立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并配备记录员1名(应为在编在岗职工)。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中药研究所教学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需携带下列材料(请务必在0516日笔试时带好所有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往届生:硕士毕业证和(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论文全本、硕士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复印件(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3)应届生:学生证;现阶段论文大摘要

4)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考生须携带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填写、盖章完整的《政治审查表》(复试合格后交研招办);

7)一寸证件照若干(体检等备用);

8)个人简历10份;

9)四六级及相关奖励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放在透明文件袋中。

四、复试时间、地点、流程

1、复试时间及地点:

2019 05 16(笔试)上10:00-12:00   地点:创新楼9楼会议室

2019 05  16(综合面试)下午1:00  地点:创新楼9楼会议室

3、复试流程

确定工作小组成员→相应成员培训→确定复试时间→通知学生参加复试→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开展→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相应材料。

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严格按照学院相关安排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博士复试满分300分)。

1)外语笔试(满分50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

2)专业课笔试(满分50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

3)综合面试(满分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实现对能力与知识的有效考核,特别要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口语与听力,30分);专业能力(含硕士阶段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70分);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含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团队协作,满分70分);综合素质(满分30分)。

 

五、录取

1. 复试成绩为笔试、面试等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外语笔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2.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考生有以下情形者,复试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方面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及格,不予调剂录取。

4. 复试结束后,中药研究所将复试结果公示于5号楼一楼公告栏,并在网站http://zys.shutcm.edu.cn通知公告中同步发布,请同学及时关注。

5、拟录取考生发复试合格证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六、调剂

具体调剂工作办法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七、信息公开与咨询

在复试、录取阶段,为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我所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021-51322496,咨询邮箱:lu_lan_li@126.com。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等重要信息和安排请见5号楼1楼公告信息栏。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我所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和我所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所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我所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学校监督举报邮箱:zhongyidajw@sina.com

中药研究所投诉电话(邮箱):drgdwang@163.com

中药研究所申诉渠道、纪委监察电话:021-51322637

中药研究所网址:http://zys.shutcm.edu.cn

 

 

 

中药研究所

20190514